潘旭峰,男,本科,法学学士,三级律师,江苏东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常州市律师协会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常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常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律师、常州市武进区“梧桐童心•涉台法律服务中心”特邀律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益值班律师。2017年度和2020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2001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曾多次到常州市武进广播电视台交通台为听众作法制讲座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多次为常州市武进广播电视台《生活连线》栏目、武进日报和常州广播电视报作案例点评,担任多家村委、社区、小学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了常州市武进广播电视台诉常州世贸中心置业有限公司冠名服务合同纠纷、山东鼎煜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诉常州天普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常州市武进常青纺织品有限公司诉香港万新布厂借款合同纠纷、常州康普瑞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微软软件版权纠纷、常州康普瑞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与法国达索公司关于软件版权纠纷、江苏康顺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诉邳州市公安局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等重大案件。